儿童10种用药禁区

婴幼儿肝细胞酶系统发育尚不成熟,肾功能不完善。所以,对婴幼儿患者除熟悉一般用药规律外,还必须掌握用药特点,谨慎用药!所以应避免使用以下禁忌药物。

1.解热镇痛药物

新生儿使用阿司匹林或含阿司匹林的制剂,易导致雷耶氏综合征(一种常见的急性脑部疾病,病死率高达50%)。同时对婴幼儿的听神经也有损害。复方制剂如氨非咖片、安乃近、去痛片、散利痛片等,其解热镇痛效果肯定,但小儿不宜连续使用,很容易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紫癜。对乙酰氨基酚也是目前应用最广的解热镇痛药,其疗效好,口服吸收迅速、完全,但应注意使用剂量不宜大。

2.止泻药物

复方地芬诺酯(复方苯乙哌啶),适用于急、慢性功能性腹泻和慢性肠炎的治疗。国内外不断有应用该药致小儿中毒甚至致死的报道(死亡病例集中于小于2岁的婴幼儿),又因该药小儿用药剂量尚无统一标准,因此2岁以下婴幼儿禁用,2岁以上小儿应慎重使用。

洛哌丁胺(易蒙停),可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等,曾有新生儿用药致死的报道,故国内外均限制其用于低龄儿,我国5岁以下儿童禁用。

药用炭,由于该药吸附作用强烈且无选择性,对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长活性均有影响,长期应用可致小儿营养不良,所以禁止3岁以下小儿长期应用。

3.驱虫药物

肠道寄生虫有多种,如蛔虫、蛲虫等。常用的驱虫药有阿苯达唑(肠虫清)、哌嗪(驱蛔灵)、噻嘧啶(抗虫灵)、左旋咪唑、甲苯咪唑、苦楝皮、乌梅、使君子等。这些药都有一定毒性和副作用,常服或过量都可引起头晕、头痛、呕吐及肝功损害,故药品说明书规定2岁以下儿童禁用。苦楝皮苦寒败胃,过量还可引起中毒死亡,5岁以下儿童禁用。

4.抗过敏药物

西替利嗪,6岁以下儿童禁用或不宜使用。盐酸苯海拉明、茶苯海明、盐酸地芬尼多等,6个月以下婴幼儿禁用。

5.抗酸药物

如西米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连续使用对小儿的肝、肾功能、造血系统和内分泌系统有一定损害,故16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6.四环素类药物

四环素类药物可引起牙釉质发育不良、牙齿着色变黄和骨生长抑制,所以8岁以下儿童禁用。常用的药物有: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米诺环素(美满霉素)、胍甲环素、地美环素、美他环素等。

7.喹诺酮类药物

这类药物可引起幼年狗及其他哺乳动物的骨关节,特别是负重骨关节软骨组织的损伤,故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用。常用的有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

8.其它抗感染药物

磺胺类、呋喃妥因、呋喃唑酮、氯霉素、新生霉素可使新生儿出现溶血、灰婴综合征、高胆红素血症,故新生儿禁用。

头孢克肟,6个月以下婴幼儿不宜使用;替硝唑注射液,12岁以下少儿禁用;奥硝唑注射液,3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9.激素类药物

这类药物会掩盖炎症症状,还可引起内分泌功能紊乱,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如可的松、泼尼松(强的松)、地塞米松等。

雄激素如甲睾酮、丙酸睾酮等长期应用会使骨骼闭合过早,影响小儿生长发育,尤其是正在患水痘的小儿更要禁用。

10.氨基糖苷类药物

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小诺霉素、阿米卡星、西索米星等,连续使用易造成小儿听神经和肾功能损害,6岁以下儿童禁用。

了解了药物禁忌,儿童应在临床医师指导下用药,并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治疗中的药物反应,避免用药不当,影响儿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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