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欣告诉你,如何名利双收
从烈日炎炎奋斗到雨雪纷飞,
这群人,这件事:
关爱心脑血管疾病预防与治疗。
他们一如既往的拼搏着,
“花欣”有爱,无头痛。
用事实告诉你们:
上图是来自湖北、河南、四川、广东……等区域的销售回馈。
花欣效果好,治疗范围广!名利双收!
花花世界……
欣欣向荣……
疗程几盒……
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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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药不及……
一、花欣(盐酸氟桂利嗪口服溶液)的药理作用
1.抑制血管收缩:对血管收缩物质引起的持续性血管收缩有持久的抑制作用,对基底动脉和颈内动脉作用更明显。在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时,可避免窃血现象。
2.保护脑组织:脑组织缺血缺氧时可致大量钙离子流入细胞内而引起钙超载,从而导致神经元损坏。花欣能透过血-脑脊液屏障,而减轻脑细胞缺血缺氧性损坏。
3.保护血管内皮组织:可防止内皮细胞的缺氧性损伤,保护血管内皮细胞的完整性,抑制血管内皮细胞收缩,对内皮细胞的钙超载起到防治作用。
4.对红细胞的作用:能抑制缺血及酸中毒后红细胞因摄钙增加而产生的锯齿状改变,降低红细胞脆性,增加变形能力,降低血液粘滞度。
5.前庭抑制作用:可增加耳蜗内辐射小动脉血流量,改善前庭器官微循环,对眼震颤及眩晕起到抑制作用。......
6.其他作用:花欣尚有抗癫痫作用;能抑制组胺引起的血管通透性增加,可防止血管内皮细胞收缩造成的细胞间隙扩大,从而减轻肢端肿胀、过敏性休克及支气管收缩:可抑制血小板释放的前列腺素、血清素和血栓素,等钙依赖性物质对血管平滑肌的作用,可明显减轻心肌缺血,对冠状动脉闭塞引起的室性心律失常亦可起到抑制作用。花欣对心脏慢钙通道无阻滞作用,故对心脏收缩和传导无影响。对脑血管的扩张作用较好,而对心肌血管的扩张作用较差,不影响心率及血压,其安全性较桂利嗪高。花欣为一种非选择性的钙离子拮抗剂,可阻滞各种病因刺激下过量的钙离子跨膜进入细胞内而造成细胞损伤或死亡,对血管平滑肌有直接扩张作用,能显著改善脑循环及冠脉循环,对心脏的收缩和传导没有明显影响。
二、花欣的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2~4h达血药浓度峰值,连续服用5~6周达稳态血浆浓度。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0%,9%分布于血细胞中,分布的组织浓度高于血浆浓度。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肝脏为主要代谢器官,原形药及代谢产物主要从胆汁经粪便排出。平均消除t1/2为18天。花欣预防偏头痛发作、抑制前庭刺激、减轻脑和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症状的疗效比桂利嗪强。花欣还有药效维持时间长、副作用少、服药方便等优点。
三、花欣的适应症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及治疗。
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耳鸣的对症治疗。
3.治疗脑及外周血管循环障碍:脑梗塞、脑动脉硬化引起的头晕头痛、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下降、四肢发冷、痉挛、麻木。
4.由颈椎动脉压迫引起的颈椎病。
5.有助睡眠。
6.癫痫的辅助治疗、肾功能的辅助治疗、增加抗癌药物效果等。
四、注意事项
1.(1)肝功能不全者;(2)驾驶员或机器操作者(可影响机械操作能力,以免发生意外)。
2.药物对老人前影响:老年患者长期治疗更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应慎用。
3.药物对妊娠的影响:虽然尚无致畸和影响胚胎发育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禁用。
4.药物对哺乳的影响:花欣可随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5.服用花欣时不得用含酒精的饮料冲服。
6.花欣口服对预防偏头痛有效,静脉内用药对治疗急性偏头痛有效。在治疗偏头痛时,花欣与环扁桃酯、尼莫地平、美西麦角和普萘洛尔的疗效相似或更有效。
7.花欣对降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发病率或死亡率无效。
8.与大多数钙拮抗剂不同,花欣尚未被用于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
9.临床应用提示,特发性震颤患者及有特发性震颤家族史、锥体外系反应史或帕金森病史的65岁以上的患者更易发生花欣诱导的帕金森病。对这些患者应避免长期治疗。
10.慢性肾衰竭患者可以应用花欣,并有改善肾功能的可能。
11.用于治疗眩晕时,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如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停药。
12.应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体征时,应当减量或停药。
13.如治疗过程中疲惫现象逐渐加剧,则应停止花欣治疗。
14.驾驶员或机器操作者,如出现较重不良反应,除停药外应进行适当治疗。
15.用药过量时可见过度镇静作用和乏力。处理可用药用炭、催吐药、洗胃及支持疗法,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
五、花欣的不良反应
1.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易发生此种反应;
2.锥体外系反应: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
3.少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有口干、口苦、舌麻、嗜睡、体重增加、肌肉疼痛及皮疹。如用药后出现神情呆滞、锥体外系副作用时应停药。
六、花欣的用法用量
1.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每晚给予10ml,65岁以上患者每晚5ml。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他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此药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
2.维持治疗:疗效满意,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5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3.脑动脉硬化及缺血性脑血管病所致脑血管障碍,老年人起始量5ml,如无不良反应可增至每晚10ml,青年可从每晚10ml开始。
七、花欣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1.在应用抗癫痫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加用花欣可以提高抗癫痫效果。
2.花欣与催眠药或镇静剂合用,可加强镇静作用。
3.放射治疗患者合用花欣,可提高对肿瘤细胞的杀伤力10~20倍。
4.花欣与胺碘酮合用,可引起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等病情的加重。故病窦综合综合征或不完全房室传导阻滞的患者应避免合用胺碘酮。
5.花欣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引起低血压、心动过缓和房室传导阻滞。如果合用应仔细监测心功能,特别是具有潜在心力衰竭或心动过缓的患者。
6.花欣与卡马西平合用,可增加卡马西平的毒性。
7.花欣与非甾体抗炎药合用,可增加胃肠道出血的危险。
8.花欣与口服抗凝血药合用,可增加胃肠道出血的危险。
9.与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合用,可降低花欣的血药浓度。
10.与利福平合用,有可能降低花欣的疗效。花欣与酒精合用,可致中枢神经系统的过度镇静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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